亿网联播信息发布规则
一、标题
1)标题的基本格式为“公司名称+产品名称”,标题不宜过长,不超过15个汉字。
2)标题不能出现电话号码、网址等任何联系方式。
二、产品名称
1)产品名称不能和信息内容无关。
2)有歧义的品牌或者产品缩写及代称不能做为产品名称出现。
三、行业
1)根据产品选择行业,行业必须与标题中的产品保持匹配。
2)行业必须选择到最次级。
四、内容
1)标题中关键词出现也仅能出现一次,反复出现某个词两次以上视为堆砌。
2)产品描述中反复出现某个词或者雷同词视为堆砌
3)产品描述内容应与标题相符
4)产品描述应该做到:字体大小适中;字数适中(500字);分段;图文并茂。
5)信息在没有发布图片的情况下,内容必须详细完整,必须含有超过一项的产品介绍描述(如产品用途、包装、材质等描述)。
6)信息内容中不得为纯英文的产品说明;但可以以中英文对照的形式发布产品说明。
7)繁体信息不准发布。
8)求购信息不能在内容中带有联系方式或公司名称。
9)可以利用html格式在内容中带上产品图片。
10)禁止使用机器频繁发布大量信息。
11)遵循亿网联播禁止及限制发布的供求信息产品规则。
五、属性
1)属性必须与产品、行业两者皆相符。
2)属性内容和定义须一致。
3)属性内容或属性值须一致。
六、信息图片
1)图片清晰完整。
2)信息图片必须与信息内容所介绍的产品保持一致。
3)信息图片属于非盗用图片。
4)信息图片尽量为实物图片,可以适当提供具有说明性的图片包装,但不能是任何类型的证书图片。
5)图片内容属于合法可展示内容,淫秽图片不予发布。
6)求购信息图片中不可以带有任何联系方式或公司名称。
七、公司名称
1)有限责任公司名称:行政区划+字号(商号)+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+组织形式(后三个是必要的条件)
2)个体工商字号名称:区划+字号+行业+组织形式。
3)如无公司,在某市场有固定摊位,可提供市场名称及摊位号代替公司名。
4)对于提供了固定电话号码的个体经营者,公司名称可以设置为“姓名+(个体经营)”的格式。
5)公司简称不要有区划
八、会员注册:联系方式、联系人
1)联系方式完整,电话号码准确。
2)对于内容详细,公司名称完整(个体性质的公司名除外)的信息,可允许只提供移动电话号码供联系。
3)联系电话区号必须对应公司所在地区,例如香港、日本公司或其它国外公司一定要提供当地的联系方式。
4)联系人可以为中文全名、姓、中文全拼、英文名,但不可以是公司名称缩写或者英文缩写。
九、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定义
1)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:包含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及服务、不适合在网络平台发布的产品等。
2)亿网联播用户在发布产品信息前,应当仔细阅读《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规则》,并予以遵守。由于发布下列产品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,与亿网联播无关。一旦亿网联播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产品信息,亿网联播有权立即予以删除,并保留警告、暂停服务,直至终止服务的权力,请各用户自觉遵守。
十、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规则
1)毒品(含毒品原料)、剧毒化学品、兴奋剂,暨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进行控制,如海洛因;
2)任何形式的枪支(包括枪支配件)、弹药及仿真枪等,如枪械、枪械仿制品、子(炮)弹、枪支瞄准器、消音器、麻醉注射枪、射击枪等;
3)易燃、易爆物品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,如火药、炸药、雷管等;
4)黄色淫秽物品、性服务,如成人影碟、色情写真、情色小说等任何形式的淫秽书籍、出版物等;
5)含有反动、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所禁止的出版物、文件、资料等;
6)任何形式的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及政府文件,如身份证、档案、各类许可证、介绍信、学历证书、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或者文件等;
7)伪造、变造的物品,如伪造的证件、票据、钱币、执照和许可证等;
8)人体器官、遗体;
9)警用器械,如警棍、手铐、脚铐、警服、警帽、警笛、警徽等警用器材;
10)窃听、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,如针孔摄像机、隐形摄像机、眼镜摄像机、口香糖摄像机、钢笔摄像机、领带摄像机、隐形耳机等;
11)管制刀具,如匕首、弹簧刀、靴刀或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等;
12)其他武器,如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弓弩、吹箭、弓箭等;
13)赌具,如吃角子老虎机、老虎机上分器、透视麻将、透视扑克、红光扑克、摇控骰子等;
14)走私、翻新或造假的数码类产品,如水(黑)货、港行、欧版、三码机、五码机等;
15)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,如假冒商品信息,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,非法复制品(如盗版、翻录、备份、盗录等)、软件程序、电视游戏、音乐集、电影、电视节目或照片;
16)特殊药品及原料药(治疗性功能障碍,肿瘤,糖尿病,艾滋病,癫痫,红斑狼疮,性病,乙肝,戒毒药品,抗生素成品,麻醉药品,精神药品,药疗用毒性药品,放射性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等);
17)论文代写、枪手代考类服务;
18)原油、地沟油、部分用途的地沟油提取设备及提取技术;
19)野生动物、世界\国家保护类动物、濒危动物活体、内脏、任何肢体、皮毛、标本及其制品,特别是象牙及玳瑁制品;鱼翅及鱼翅制品;
20)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,如野生红豆杉;
21)任何形式的需通过正规途径申领的票据,如发票、核销单等;
22)股票、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,不具有效形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;
23)彩票,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;
24)非法所得之物,如走私、盗窃或抢劫所得物品;
25)短信群发类硬件设备、短信群发类工具,如短信猫、CDMA MODEM、GPRS MODEM等;
26)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、利益或者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,如撬锁设备(万能钥匙)、解密软件、导弹发射程序、汽车反雷达测速仪、车用电子狗、 GPS预警器、银行卡复制设备、汽车防盗系统解码器软件、翻转车牌架、遥控信号拦截器、加油机干扰器、汽车跑表器等;
27)涉及任何形式的泄露个人隐私或者公司商业机密,如QQ聊天记录查询、公司商业资料等;
28)地面卫星电视、卫星广播类接收器材,如广播发射台、碟型卫星天线、卫视器材等;
29)烟草、烟草制品,如烟叶、卷烟纸、滤嘴棒、烟用丝束、香烟等;烟草专用设备;
30)流通人民币,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;
3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买卖的文物,如馆藏文物,出土文物,国家保护级文物;
32) Email 地址列表、网址列表、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( CNNIC )注册的域名;
33) 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,共享软件; Beta 级或未公布的软件;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 OEM 软件;
34) 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;
35) 国家法律、法规目前没有批准的特殊服务行业,如私家侦探、债务追收、涉外婚介等;
36) 医疗卫生服务信息,如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、健康教育、心理健康咨询等;
37) 部分保健食品,如带有减肥、丰胸、壮阳功能的食品;
38) 网络游戏虚拟类商品,如网游帐号、游戏装备、游戏外挂、网络私服等;
39) 手机卡复制器类产品,如一卡多号、一卡多号复制器、手机魔卡等;
40) 被国家相关监管部门通告并曝光的属于质量不合格类的产品,如假药、问题奶粉等;
41) 保健食品、药品、医用器械产品类信息不能违反广告法,如内容中出现“治疗”、“最新科学”、“安全无毒副作用”、“药到病除”、“无效退款”;
42) 民用信号弹,如降落伞信号、火焰信号、烟火信号、焰火信号;
43) 非法服务,如信用卡套现、社保卡套现、医保卡套现;
44) 易制毒化学品,如胡椒醛、黄樟素 、麦角胺等;
45) 处方药;
46) 熊胆及熊胆制品,如熊胆酒、含熊胆成分的药品、保健食品等;
47) 根据法律、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反公共良俗而不应贩售的物品;
48) 其它经本网站认定为不应发布的产品信息。
十一、限制发布的产品信息定义
1)亿网联播 限制发布的产品信息: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某些特定产品有其严格的资质要求,客户发布此类产品必须上传相关的有效证明。
2)亿网联播用户在发布产品信息前,应当仔细阅读《限制发布的产品信息规则》,并予以遵守。由于发布下列产品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,与亿网联播无关。一旦亿网联播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产品信息,亿网联播有权立即予以删除,并保留警告、暂停服务,直至终止服务的权力,请各用户自觉遵守。
十二、限制发布的产品信息规则
1) 食用盐(需提供:《食盐批发许可证》;
2) 出版物(需提供: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);
3) 票务(机票需提供:《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》》;火车票、汽车票需提供相关的《票务销售许可证》);
4) 非处方药品(需提供:药准字号及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);
5) 医疗器械(需提供:药械准字号及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或备案证明);
6) 隐形眼镜及护理液(需同时提供: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、药械准字号);
7) 文物,仅可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 50 条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(需提供:《相关批准文件》);
8) 海关罚没类物资(需提供:《相关批准文件》);
9) 烟花爆竹(需提供: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》或《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》);
10) 音像制品(需同时提供:营业执照、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》、音像制品对应编码);
11) 开锁工具、开锁服务(需提供:带有此产品或此服务经营范围的《营业执照》或《相关许可证明》);
12) 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物品,如知名品牌服装服饰、箱包、化妆品等(需提供:《品牌授权证》或《相关许可证明》);
13) 二手轿车(需提供:带有“旧机动车”经营范围的《营业执照》或《二手车所有权证》);
14) 世博会相关产品(需提供: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颁发的《授权许可证》);
15) 亚运会相关产品(需提供:亚组委颁发的《授权许可证》);
16) 国际足联世界杯相关产品(需提供:国际足联颁发的《授权许可证》);
17) 保健食品(需提供: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);
18) 根据其他法律、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;
19) 其它经本网站认定为不应发布的产品信息。
十三、重复信息的定义
发布重复信息并不会带来有利于排名的好处,反而会适得其反。一旦亿网联播发现有重复信息,亿网联播有权立即予以删除,并保留警告、暂停服务,直至终止服的权力,请各用户自觉遵守。
根据信息重复情况的程度不同,分为轻度重复信息和重度重复信息,详细如下:
1、轻度重复信息的定义
轻度重复信息是重复程度相对较低的重复信息。
相同的产品,如果其发布的多条信息的标题,属性,以及详细说明里的文字内容相似,可判定为轻度重复信息。
2、重度重复信息的定义
重度重复信息是重复程度相对较严重的重复信息,即重复发布完全相同或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信息。
完全相同或是产品的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信息只允许发布1条信息,如发布了2条以上(含2条),则可判定为重复信息,并将受到亿网联播的相关处罚。
3、重度重复信息细节说明
重度重复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:
(1)产品的属性、图片、详细说明以及交易信息均相同,但信息的标题通过产品名的罗列、产品别名变化、产品修饰词变化而表现的不同,属于重度重复信息的范畴;
(2)相同的产品,通过更改价格、计量单位和供货总量发布的信息,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;
(3)相同的产品,如果图片中的产品主体相同,只是背景不同,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;
(4)相同的产品,通过在标题、详细说明、属性中添加无效的文字、数字、字母、符号、图片等内容而表现的不同,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;
(5)相同的产品,通过更改信息图片的排列组合,更改信息标题、详细说明、属性中内容的排列组合而表现的不同,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;
(6)将同个产品的详细说明或者属性分段拆分成多条信息发布,可判定为重度重复信息。
特别说明:“重复”信息并非“重发”信息,重发功能是将您原来已经发布过而又不需要做任何修改的信息,再次发布上网,直接替换网上已有的信息。
十四、重复信息处罚规则
1、发布重复信息带来的危害
发布重复信息并不会带来有利于排名的好处,反而会适得其反,带来以下害处:
(1)对于浏览者而言,会影响其对产品信息的浏览体验,从而大大降低浏览者对信息的反馈几率;
(2)对于发布者而言,会降低其专业性和可信度,同时也会因发布重复信息而受到相应处罚,浪费了发布者的时间和精力。
2、重复信息处罚规则
根据信息重复情况的程度不同,分为轻度重复信息和重度重复信息;网站会视重复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信息发布者相应的处罚,处罚分以下四类等级:
(1)如果发布已上网的同类产品信息中存在轻度重复信息,客户通过某个关键词搜索同类产品时,搜索结果中只出现排名最靠前的那一条供应信息。其他轻度重复信息将展示在信息发布者的企业黄页里,但在搜索结果中不做展示;
(2)如果发布者新重发或已上网信息中存在重度重复信息,网站将会删除该重复信息;
(3)如果发布者已上网信息中存在大量重度重复信息,网站将会下撤其所有信息;发布者可以进行修改,如果修改之后的信息质量较好且不属重复信息,可以重新发布;
(4)如果多次发现发布者已上网信息中存在大量重度重复信息,所有已发布信息将被删除,且网站将保留屏蔽用户全部或部分使用权限的权利。
亿网联播有权对前述规则进行解释并不时对规则进行修订,修订后的规则在亿网联播站即时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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